蓬江法院顶台风依法对一玻璃工艺公司进行查封
8月19日一早,台风“海高斯”刚刚停歇,市区路面不时可见被吹倒的树木和广告牌,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蓬江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长雄带领团队逆风而行,迅速奔赴被执行人的厂房,在台风天成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现场查封,有效避免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
洪某中、何某辉等62人在江门市蓬江区某玻璃工艺有限公司(下称玻璃公司)工作
2019年10月,玻璃公司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相关部门责令关停,即将离职的工人们向玻璃公司提出发放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要求,但是并没被接纳。
为了拿回被拖欠的工资和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洪某中、何某辉等62人经劳动仲裁后,到蓬江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合计人民币约197.28万元。
62名工人中部分已年逾半百部分正是家中的顶梁柱这笔款项对他们来说极其重要
蓬江法院马上对玻璃公司展开行动,顺利地查封了一批机器设备和大量的玻璃制品。
数日后,正当陈长雄外出处理其他案件时,突然接到了举报电话,反映玻璃公司的法人代表吕某顺正在偷偷地变卖、转移机器和玻璃制品。陈长雄立刻安排团队成员黄均鸿、陈惠芳赶往现场,并交代他们一定要做好吕某顺思想工作。
黄均鸿、陈惠芳达到现场后果断制止了吕某顺的违法行为,同时,耐心地进行释法,蕞终,吕某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写下了保证书。
自营业以来,玻璃公司一直租用着蓬江区杜阮镇某村经济联合社的厂房,被责令关停以后,由于资不抵债,玻璃公司已连续多月没有缴纳租金,给某村经济联合社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于是,某村经济联合社向蓬江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查封保存地点,以便腾空厂房再出租。陈长雄接到申请以后,多次到实地考察研究,玻璃公司被查封的财物数量大,而且大部分是玻璃制品极易损坏,这些给变更保存地点带来了较大困难。
但是考虑今年疫情以来,当地村民的经济受到较大冲击,现在正值全面复工复产之际,为了充分保护村民们的合法权益,陈长雄同意了当地经济联合社的申请。
8月19日搬迁刚完成便迎来了台风海高斯天上乌云密布,风雨交加不少树木被吹断倒伏路面积水严重行人根本无法行走
大家都纷纷劝说陈长雄,放弃到实地查看的想法,可是看着窗外的,却更坚定了陈长雄非去不可的决心。
陈长雄说:“玻璃厂查封的东西,每一件都是工人们辛辛苦苦的血汗钱,现在刚搬到一个新的地方,又遇上这样的风雨,我不去走一趟,没办法心安。”
当天下午,陈长雄穿过泥泞湿润的乡村小道,看着一件件摆放整齐的机器,包装完好的玻璃制品,一直悬着的心刚放下,就开始认真地清点。在他眼中,厂房中放着的不是冰冷的机器和易碎的玻璃,而是62名工人的希望和诉求。
傍晚6时许,在闷热潮湿的厂房连续工作了3个多小时,陈长雄看着厂房大门上张贴着的封条和查封告知书,终于如释重负,长长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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