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江门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征收土地公告——新会区2022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征收土地公告——新会区2022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经粤府土审(14)〔2023〕1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芦冲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罗坑镇芦冲村子营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6.0316公顷(建设用地6.031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2月1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22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芦冲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罗坑镇芦冲村子营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6.031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平均每亩23.60万元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标准计算,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关于印发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新府办〔2020〕6号)标准计算),合共2134.999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罗坑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原征地补偿标准与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存在差额的,由罗坑镇人民政府落实差额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3〕10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2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PostCOPYNOTICE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