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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 第328页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学堂山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学堂山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新府报〔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总体规划(2012-2030)》,予以批准、公布。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本规划的...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首页要闻动态政务专题助企纾困共渡难关 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助企政策地市级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22-06-08 09:42:28 0 OO == StranLink_Obj) continue; if (OO.title != &&am...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_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图解: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反映。 江门市城镇...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反映。 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2017〕15号
现将《江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以下称《土十条》)和《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区旧厂房升级改造扶持办法的通知江府〔2013〕24号
蓬江区、高新区及江海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区旧厂房升级改造扶持办法》业经市政府十四届三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头部条为充分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鼓励建设多层工业厂房,加快现代城市商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江门市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十五届1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1〕226号)和有关规定,促进我市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江门市市区“三旧”改造实施办法》业经市政府十五届1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为推进江门市市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会经济开发区临港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会经济开发区临港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关于江门市新会区临港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新府报〔2019〕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新会经济开发区临港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