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经贸局市农业局《关于推进四大“百亿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委办[2007]60号
转发市经贸局 市农业局《关于推进
四大“百亿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经贸局、市农业局《关于推进四大“百亿工程”的实施意见》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进四大“百亿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力争用5年时间打造一批年产值超100亿元的企业集团、工业总产值超200亿元的工业强镇、工业总产值超300亿元的工业园区和工业总产值超400亿元的产业集群(以下简称四大“百亿工程”),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对推进四大“百亿工程”重要性的认识
实施四大“百亿工程”,既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五大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主线。近年来,我市工业经济保持稳健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工业增长速度和效益逐年提升,工业结构不断优化,特色产业迅速壮大,形成了一批初具规模的企业集团、工业强镇、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依托这一基础,发挥“榕树效应”,做大产业、做强企业、做优产品、做响品牌,不断壮大企业集团、工业强镇、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经济规模,是我市在科学发展轨道上加快工业发展的战略选择。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四大“百亿工程”对提升我市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意义,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肩负起加快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历史重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四大“百亿工程”顺利实施。
二、明确四大“百亿工程”发展目标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重化工业和装备制造业,分梯队、分阶段培育一批年产值超100亿元的企业集团、工业总产值超200亿元的工业强镇、工业总产值超300亿元的工业园区和工业总产值超400亿元的产业集群,力争至2011年,实现如下目标:
1、培育3家年产值超100亿元的企业: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超130亿元)、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2、培育6家年产值达50亿元的企业: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李锦记集团、新会中集集团、建滔集团、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3、培育6家年产值达30亿元的企业:金羚集团、广东华冠钢铁有限公司、江门市日新不锈钢材料厂有限公司、新会双水发电厂有限公司、台山市金桥铝型材厂有限公司、开平依利安达电子有限公司。
4、培育一大批年产值达10亿元的企业。由各市(区)委、政府制订培育发展计划和措施。
1、发展6个工业总产值超200亿元的镇(街道事处):新会区会城街道办事处、司前镇、双水镇,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蓬江区棠下镇,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其中会城街道办事处要力争达到300亿元。
2、发展9个工业总产值超100亿元的镇(街):蓬江区荷塘镇、环市街道办事处、杜阮镇,新会区古井镇,台山市大江镇、水步镇、四九镇,开平市水口镇、三埠街道办事处。
3、发展一批工业总产值超50亿元、30亿元的镇(街)。由各市(区)委、政府制订发展计划和措施。
(三)核心工业园(片)预期目标。
1、建设2个工业总产值达300亿元以上的工业园区:江沙工业走廊、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建设2个工业总产值达200亿元的工业园区:广东江门新会经济开发区、广海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含新宁工业园)。
3、建设3个工业总产值达100亿元的工业片:蓬江区荷塘镇南格(含顺成、白藤)工业片,广东银洲湖纸业基地,开平市水口(沙冈)工业片。
1、打造4个工业总产值达400亿元的产业集群:金属制品业、化纤纺织服装产业、电子信息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2、打造1个工业总产值达300亿元的产业集群: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打造1个工业总产值达200亿元的产业集群: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打造2个工业总产值达100亿元的产业集群:非金属矿物制品(建材)业、造纸及纸制品业。
制订产业招商指导目录,建立全市招商项目目录库。近期招商重点是:(1)广州日系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企业,(2)以LED为代表光电子产业,(3)纺织化纤业的下游配套产业,(4)摩托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链中的发动机部件、塑料装饰件、机械及塑料模具、轮毂、盘式制动器总成等相关企业,(5)围绕银洲湖纸业基地的造纸后工序及深加工产业,(6)不锈钢冷轧薄板生产企业,(7)物流企业,(8)精细化工等石化中下游产业企业。
(二)明确产业招商的主要承载区域。
近期我市产业招商的主要承载区域是广海湾、银洲湖区域、江沙工业走廊、市高新区等四大板块和325国道经济带。要充分利用广海湾直购电的优势和契机,启动广海湾大开发。
除各级政府大力推进产业招商外,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特点,承担相应的产业招商任务:市经贸局重点负责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造纸、能源产业(含化工)、造船、不锈钢等产业招商,市外经贸局重点负责化工、机械制造产业、医疗器械(含药品、食品)、新材料产业、服务业等产业招商,市科技局重点负责科技项目、产学研结合、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招商,市信息产业局重点负责承担电子信息产业招商,市台办重点负责引进台商技术和资金密集型项目。负有招商职责的部门都要成立产业招商小组,根据重点产业、支柱产业的发展情况进行招商,定期召开产业招商小组会议,收集整理并通报有关产业招商项目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四)加强对产业招商项目的规划组织。
一是与规划相结合,从规划出发,认真研究产业链现状,找出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在进行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围绕完善产业链条和壮大产业集群的原则,规划一批对行业发展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重大招商项目。二是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采取向专家咨询、网络查询等各种渠道,了解国内外主要产业发展状况、趋势和政策,掌握我市优势产业的规模、发展水平、在国内位次、产业链缺失环节情况,围绕“向好性”和“利好性”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采取招商补链。三是与科技创新相结合,重点规划一批位于产业链高端的产品和技术项目,以及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的项目。四是与招商载体建设相结合,严格执行产业规划,加大项目协调力度,按产业性质安排到相关园区,进一步完善产业的空间布局。五是与完善政策措施相结合,针对产业招商特点和要求,调整优化政策,使优惠政策向产业招商倾斜,向企业集群、产业集聚倾斜,向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倾斜,向特色园区倾斜。
(一)加强对核心园区建设的领导。
市产业基地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核心园区建设的协调和指导,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各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集中力量建设好核心园区。
(二)高标准制订并严格实施核心园区规划。
列入四大“百亿工程”的园区,要明确发展定位,整合园区资源,改变园区内企业繁杂、有项目就上的现状;要发挥园区聚集效应,扩大链条效应,积极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要进一步优化企业协作流程,按照循环经济模式,促进园区内企业加强对废弃物、废水的回收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
各市、区要以核心工业园为依托,整合其他工业园。整合方案报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牵头,会同国土、经贸、发改等部门制定全市工业园整合方案。整合工业园要打破地域限制,探索建立异地招商利益共享机制,以解决“多镇一园”的利益分配问题。要通过整合园区来实现产业集聚和土地集约利用的目标。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通知》(江府[2007]2号文)的要求,凡进入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会经济开发区的工业项目,其投资强度必须达到200万元/亩以上,市区的其他区域要达到130万元/亩以上;各市的城市规划区、全市各中心镇要达到100万元/亩以上,其他区域也要达到70万元/亩以上;容积率要达到0.8以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把关,保证投资强度不降低。
鼓励企业通过增资扩产、项目合作等方式,在不增加占用土地的前提下上新项目。各市、区政府要组织力量,尽快对本地区已建成的厂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清理整合,挤出土地或厂房上新的优质项目。同时,要制定鼓励政策,对利用原有厂区增资扩产、加大容积加层厂房上新项目的,在工程建设规费等方面给予减免优惠。
各市、区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的存量土地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收回和盘活闲置土地,通过调整、整合分散的存量土地上新项目。已经抵押给金融机构的土地,要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按《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粤国土资发[2004]73号)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拍挂、土地储备机构协商收购、土地储备机构托管、土地置换等方式,加快处置已抵押的土地。对粤国土资发[2004]73号文下发后仍继续闲置超过1年的,要缴纳闲置费,超过2年的要依法收回。
各市、区要配好配强镇级主要领导,并保持相对稳定性。组织部门要有计划地选派市直经济部门中专业知识丰富、实践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年青干部到工业镇任职或挂职,为镇级工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
要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推进“异地发展”模式和经济“结对子”活动,引导周边镇及边远镇新引进项目向重点工业镇集中。
(三)做大做强镇级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
实施镇级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产业发展规模化“三化”发展思路,完善“一镇一品”经济格局,培育镇域特色主导产业。重点抓好司前五金不锈钢五金制品,双水拆船,杜阮五金卫浴、水暖器材,水口五金水暖卫浴,古井造船,大江古典家私,罗坑、长沙、三埠的化纤纺织服装,古劳印刷等多个专业镇建设。推进专业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加快专业镇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鼓励地理位置邻近、产业类型相近的专业镇联合制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形成“数镇一带(产业带)”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各市、区城关镇和有条件的镇要实施“优二进三”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快建设各类专业市场,发展商贸、餐饮、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
结合滨江新区开发,依托江沙工业走廊和滨江大道的便利条件,做大做强摩托车及零配件、汽车零部件、五金卫浴、玻璃灯饰、钻石珠宝和印刷等产业;抓住广海湾直购电试点和深水港规划建设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石化、机械装备等临港重工业和物流业;发挥银洲湖优良港口和循环经济快速发展的优势,大力发展石化、造纸、物流、造船等产业;以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为契机,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生化制药、新材料、动漫及软件业、光伏工业、LED产业等;沿325国道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精细化工、精密制造、纺织、食品、家电、建材、制鞋、液晶平板显示器配套、半导体光电、新型电池等产业。
充分利用技改专项资金引导企业技术改造,以省市共建推进产业升级为契机,提升化纤纺织服装、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食品、印刷、造纸及纸制品等产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
打造产业服务平台,重点推进摩托车、电子信息、麦克风、不锈钢、五金卫浴、纺织服装等行业的技术创新、质量技术标准和检测检验、信息、融资以及专业市场展销等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摩托车及零配件国家检测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完善和建立不锈钢制品、纸及纸制品、卫浴产品、纺织化纤、电声产品等省级产品检测站。搭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桥梁,吸引、整合区域内外的自主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结合和我市企业的创新发展。
大力培育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鼓励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出口名牌、国家免检产品,打造区域产业品牌。加强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和名牌产品的保护,推广国际标准,鼓励优势企业积极参与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制订。
八、加强对四大“百亿工程”的领导
(一)健全工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机构。
建议成立市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市长担任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统筹协调工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赋予市经贸局统筹工业项目布局职能,具体统筹办法由市经贸局制订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各市、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区)长担任组长。
(二)建立领导挂钩联系四大“百亿工程”制度。
由市经贸局制定重点企业、重点工业镇、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产业集群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强化对大企业的扶持,对于产值30亿元以上的大企业,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直接挂钩;对于产值10-30亿元的优势企业,由市直职能部门按照四大“百亿工程”工作任务分解挂钩;对于产值10亿元以下的成长型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市、区领导挂钩;对于在建投资额超亿元的后备型企业,由市重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挂钩。
(三)建立四大“百亿工程”统计报送制度。
建立培育企业、工业镇、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主要经济指标月度统计报送制度。每月10日前,由市经贸局汇总后报送市政府及市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
(四)加大对四大“百亿工程”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工业用地指标向重点企业、工业镇、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倾斜;在电、油、煤等能源供给紧张的时候,优先保障重点企业的需求。
二是符合产业政策的新建工业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办理进口设备关税减免,优先申报办理国产设备抵扣新增所得税。
三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帮助重点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的专项资金,优先扶持重点企业组建省级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和市级工程技术中心。
四是加大对重点园区的宣传推介力度。由市经贸局牵头,研究制订我市重点园区的宣传推介策划方案,以“一区多园”、“一园多区”的形式,将我市几大重点工业园区进行“捆绑”包装宣传,提高重点园区的吸引力。
五是打造政企银互动平台,开展银企授信活动,由市经贸局与市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联合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与评级。
六是出台《江门市支持企业上市暂行办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七是进一步加大对工业经济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要在财政预算计划中适当增加扶持工业经济发展的资金额度,具体办法由市经贸局制订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八是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落实培养、引进人才的各项措施,引导重点企业加强人力资源的深度开发,对重点企业急需引进的各类专门人才,简化手续,开辟“高速绿色通道”。加强对企业家的培训,提高企业家的政治地位和荣誉,增强企业家发展地方经济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五)加大对四大“百亿工程”的考评奖惩力度。
由市经贸局制订《推进四大“百亿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加强问责督查和工作激励,根据四大“百亿工程”时间进度要求,每年年终进行考核,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企业和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件一:各市(区)实施四大“百亿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
1、培育大企业目标任务分解表(表一)
2、培育工业强镇(街)目标任务分解表(表二)
3、培育工业园区(工业基地)目标任务分解表(表三)
4、培育产业集群目标任务分解表(表四)
附件二:市直相关部门实施四大“百亿工程”工作任务分解表
1、培育百亿元企业工作任务分解表(表一)
2、培育200亿元工业强镇工作任务分解表(表二)
3、培育300亿元工业园区工作任务分解表(表三)
4、培育400亿元产业集群工作任务分解表(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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