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江海分园2023-2024年场地使用费标准公告
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类补贴申请指南的通知》(江人社发〔2021〕238号)有关规定,现将广东江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江海分园(江海区金瓯路233号3栋4单元101-401室)场地使用费标准公布如下:在租赁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内,场地租金为25元/平方米/月,设备设施费为18元/平方米/月,合计场地使用费标准为43元/平方米/月。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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