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2025年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来《关于江门市2025年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立项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市府办文件处理意见》,同意实施江门市2025年管护用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04-01-879921)。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江门市7个国有林场(包括4个市属国有林场、3个县级国有林场)建设20个管护用房。其中,新建或重新改造管护用房3个,加固改造管护用房13个,功能完善管护用房4个。
三、项目投资估算57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476.96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50.82万元(含勘察费3.85万元、设计费13.85万元、工程监理费7.63万元、其他费用25.99万元),预备费用42.22万元。
五、项目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林场自筹资金。
六、建设方式: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建设。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二、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市2025年管护用房建设项目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勘察、设计、监理、重要材料、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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