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4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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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彩帆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改性塑料、80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8 14:51:39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
江开环审〔2025〕16号关于江门市彩帆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改性塑料、80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东江门开平市长沙街道金章大道11号1座之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江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长沙街道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邮编:52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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