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阻碍执行?案外人也不行!
借酒劲口出狂言辱骂法官......
“任***”阻碍执行?案外人也不行!
我交的房租还没到期呢,凭什么腾房!
2011年,王某租下了某公司名下的一座三层小楼,租期到2020年12月31日。租期到期后,王某却一直赖着不走,该公司遂把王某诉至滨海新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腾退涉案房屋,可王某依旧不履行。因王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间之内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某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王某和某公司的纠纷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租下房子后花了几万块装修的,还提前交了一年的租金,还有几个月才到期呢。要是腾房的话,我的损失又该怎么办?
要接收设备,得给我3万元占地费!
经查,被执行人将涉案设备中的一部分存放在了从村委会承租的土地上。后被执行人无力缴纳租金,村委会便于2021年将该片土地出租给案外人。
买受人要接收设备,法院得给我3万元占地费,或者村委会出具协助执行文书,免除我的部分租金。
买受人接收设备必须要提供安全作业保证承诺书和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他们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才可进场接收设备。
我凭什么跟你去法院!我犯法了吗!
2021年,李某为某餐饮公司装修办公室和厂房,并垫付了装修款。等工程完工,该公司法人赵某对装修质量十分满意,承诺一个月内把60多万的装修款结清。可一个月后,李某并未拿到该笔款项,多次******索要后,只拿到了30多万元,剩下30万元迟迟没有到账。一拖再拖后,李某将某餐饮公司诉至法庭。
经法院调解,原告李某同意给予被告三个月的履行期。可到期后,被告还差还差20万未给付,李某遂申请了强制执行。按照流程,法官需要扣押该公司名下的4辆厢式货车,拍卖后用来偿还拖欠费用。
我凭什么跟你去法院!我犯法了吗!我就指着你了!你吓唬谁啊你!
头部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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