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编号:蓬江自然资转用公告字〔2024〕33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五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4〕60号),同意将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弓田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村集体共计0.4969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五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大石板(土名)地段。
(1)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弓田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面积0.4969公顷(其中,草地0.4969公顷);
附件2:农用地转用红线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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