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请登陆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的“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自行组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预算:人民币约6,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约陆佰万元);本项目为服务资格标,按实结算。
备注:①包组A所需供应的食品为禽畜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主食等食材,包组B不包含包组A所需供应的食材
②投标人可对全部包组或单个包组的全部服务投标,允许兼投但不兼中,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两个包组,但只可中标一个包组,本项目按照包组A、包组B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兼投多个包组,并已是前置包组的中标供应商,后续包组不作为中标供应商(例如:X供应商为包组A的中标供应商,将不作为包组B的中标供应商);不允许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③本项目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④采购人对应急食材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中标人和本项目制约,采购额度不超过本项目预算的5%。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本项目的详细执行标准、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2)投标人须具备与本项目采购标的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5)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地点:投标人请登陆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的“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自行组织登记。
地点: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开标会议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82号(金山大厦)之三502室)
投标人需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详细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82号(金山大厦)之三502室]办理线上登记手续,并获取招标文件。
②线、投标人请登陆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的“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自行组织登记。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先完成“注册会员”后再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12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07日下午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或电汇、现金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账号:161,开户行:广发银行江门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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