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江海区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征收土地公告——江海区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371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授)〔2022〕126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东升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位于马鬃沙头(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2.5361公顷(其他农用地2.536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东升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2.5361公顷(折合38.0415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313.842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授)〔2022〕126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372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授)〔2022〕126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东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位于马鬃沙头(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6.4676公顷(其他农用地6.467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东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集体土地6.4676公顷(折合97.0140亩),其中东南村常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占地0.2451公顷、东南村桥上股份经济合作社占地2.0661公顷、东南村雄文股份经济合作社占地0.6521公顷、东南村云林股份经济合作社占地3.504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800.365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授)〔2022〕126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版权声明:本文由佛山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