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驻深圳合作招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4年01月05日 16:25
¥3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路6号
广东省江门市江门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5栋1601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深圳市产学研促进创新管理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深圳市产学研促进创新管理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新会区驻深圳合作招商服务项目):
合同包1(新会区驻深圳合作招商服务项目):
服务类(深圳市产学研促进创新管理有限公司)
1.协助甲方维护并提供驻深圳招商服务驻点保障服务; 2. 招商项目资源对接; 3.积极开展推广活动
1. 供应商负责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提供不少于400 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地(含分摊面积)作为采购人(挂新会区人民政府驻深圳产业招商服务中心牌子)驻点办公场地(含办公家具、会议设备、不少于30 平方米多功能展示屏幕、空调,免费提供包括办公用水电、宽带、物业管理、两个停车位等日常运作保障),并负责采购人驻点的日常保洁、场地修缮、设备维护等运营服务;负责在办公点5公里范围内为采购人提供8 名工作人员的住宿场所(包括空调、宽带、物管、水电杂费等住宿保障,住宿选点需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可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在合同期内且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调整,调整不多于1次/年)。 2. 供应商依托其在深圳的资源及关系网,深入对接深圳各种商协会以及优质企业,为采购人提供拓展招商关系网,挖掘高质量项目信息资源,组织和推荐有投资意向且符合新会产业方向的项目对接新会,由此产生的有关接待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食宿等费用)可协商由采购人支持。 3.积极参与采购人及新会有关单位在深圳举办的各类招商推介活动,组织企业及其他优质企业客户出席活动,协助推介新会投资环境和有关会务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晓梅(采购人代表)、林金凤、邝悦华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标准,按服务类收取
合同包1(新会区驻深圳合作招商服务项目):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路6号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门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5栋1601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深圳市产学研促进创新管理有限公司).pdf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深圳市产学研促进创新管理有限公司).pdf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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