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江门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蕞高奖330万!台山出台招商引资奖励新政(附新政解读)

admin2年前 (2024-10-01)江门产业信息63

  原标题:蕞高奖330万!台山出台招商引资奖励新政(附新政解读)

  8月27日,市政府印发《台山市奖励引资人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台山研究制定出台了《台山市奖励引资人实施办法》。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今年10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各种渠道向台山提供真实的项目投资意向、协助台山与投资商直接联系、在项目洽谈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从市外引入优质投资项目并实现落户,履行了中介人职责的国内外个人或组织给予奖励。根据奖励条件和标准,蕞高可达到330万元。这是台山市历年来含金量蕞高的引资人奖励政策。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实施办法》全文和政策解读。

  头部条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发〔2017〕5 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发〔2018〕43 号)、《江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 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江府办〔2017〕2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 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通过各种渠道向我市提供真实的项目投资意向、 协助我市与投资商直接联系、在项目洽谈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从 市外引入投资项目并实现落户,履行了中介人职责的国内外个人 或组织(包括国内外的企业、社会团体、经济组织、机构、个人 等,以下简称“引资人”),可根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广海湾工业园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 事处),市直各单位,上级驻我市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适用本奖励办法。

  第三条 引进的项目,必须是符合台山市产业发展规划,达到投资强度、创税能力和环保等要求、固定投资额在 1 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者固定投资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现代农业项目, 以及经江门市认定的江门市总部企业项目,且在台山市办理工商 注册、税务登记和纳税,按照投资协议规定按期完成固定资产投入并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引进工业地产、农林牧渔畜种(养) 植业等项目以及市内原有企业增资扩产、搬迁或并购重组的项目,不列入奖励范围。

  第四条 市招商引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本办法所规定奖励的评定审核工作,市招商引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市招商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第五条 市财政局负责奖励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日常资金管理拨付,申报材料的审核、复核;市招商局负责初步审核引资人资格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条件和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核实项目的立项情况,并会同市统计局负责核实固定资产投入情况;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实引进项目的用地情况。

  第六条 引资人固定资产投入奖,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一)所引进项目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已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动工建设,已动工建设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 25%以上且连续开发建设的,按项目实际用地面积以 2000 元/亩标准给予奖励(属 土地原权利人自行转让的除外)。

  如项目投产后经考核实际投资强度超过基本要求的,则按每超1倍奖励500元/亩的标准给予鼓励奖,鼓励奖蕞高不超过1000 元/亩。

  (二)所引进项目在规定的建设期限内完成固定资产投入(不包括购地投入)并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的,根据项目固定资产投入额给予奖励。其中,工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入额的 1.5‰给予奖励;现代农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入额的 1‰给予奖励。

  上述单个项目的奖励,头部部分奖金蕞高不超过 100 万元人 民币,第二部分奖金蕞高不超过200 万元人民币,两部分奖金累 计蕞高不超过300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引进符合江门市总部经济要求项目的,给予引资人一次性 30 万元的引进总部企业奖励。

  第八条 对引进特别重大项目或对我市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引资人进一步的奖励。

  第九条 引资人身份需进行备案登记。引荐项目自拟落户地 所在园区或镇(街)招商部门建立项目档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引 资人应向该园区管委会或镇(街)政府(办事处)申请引资人身 份备案登记,经该园区管委会或镇(街)政府(办事处)初审后, 向市招商局办理报备手续。

  第十条 引资人可按以下规定申请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奖励:

  (一)所引进项目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已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动工建设,已动工建设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 面积三分之一以上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 25%以上且连续开 发建设的,可申请兑现头部部分奖金的 50%;项目已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的,可申请兑现头部部分奖金其余的 50%;项目全部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追认奖励。

  (二)所引进项目在规定的建设期限内完成固定资产投入并 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自投产或使用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兑现 - 4 -第二部分奖金,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追认奖励。

  (三)总部企业落户经江门市有权机关作出认定之日起一年 内可申请兑现奖金,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追认奖励。

  第十一条 同一个引进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引资人时,按 一个奖励项目标准进行奖励,由引资人按贡献比例分享同一奖励 项目奖金,不作分别奖励。

  第十二条 引资人办理奖金申领手续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引资人本人奖励申请书及《台山市奖励引资人申请表》;

  (二)投资方、落户方(属异地招商项目指引进方)出具的确认引资人资格的证明及备案表;

  (三)引资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四)项目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批准文件;

  (五)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头部部分兑奖时提供);

  (六)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入证明(第二部分兑奖时提供);

  (七)市招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 市招商引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收到引资人申报的 资料后,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引资人的资格和奖励标准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四条 引进项目落户全市性招商引资平台(广海湾工业 园区、市工业新城、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和市国有资产投资 经营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工业土地及厂房等招商载体)的,引资人应享受奖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引进项目落户镇级招商引资平台的,引资人应享受奖金由市和项目属地镇(街)两级财政承担,承担的比例按本办法有效期内执行的市镇(街)两级一般预算收入市库分成比例执行。

  奖金先由市财政局统一向引资人兑付,年终再与镇(街)财 政结算。

  第十五条 引资人所得奖金,要按相关规定完税,并由市招商局衔接市税务部门代扣缴。

  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骗取、冒领或滥发奖励的,由市有关部门追回已发放的全部奖励,并追究涉案部门和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若出现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则及上级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0 年10 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 年 9 月 30 日。在此之前已引进的项目(包括签约、动工的项目),不纳入本奖励办法(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本办法颁布之日前引进的项目且未进行引资人奖励的除外)。

  附件:1.台山市奖励引资人登记备案表

  《台山市奖励引资人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凡通过各种渠道向我市提供真实的项目投资意向、协助我市与投资商直接联系、在项目洽谈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从市外引入投资项目并实现落户,履行了中介人职责的国内外个人或组织(包括国内外的企业、社会团体、经济组织、机构、个人等,以下简称“引资人”),可根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广海湾工业园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上级驻我市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适用本奖励办法。

  引进的项目,必须是符合台山市产业发展规划,达到投资强度、创税能力和环保等要求、固定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者固定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现代农业项目,以及经江门市认定的江门市总部企业项目,且在台山市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纳税,按照投资协议规定按期完成固定资产投入并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

  引进工业地产、农林牧渔畜种(养)植业等项目以及市内原有企业增资扩产、搬迁或并购重组的项目,不列入奖励范围。

  头部部分:所引进项目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已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动工建设,已动工建设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25%以上且连续开发建设的,按项目实际用地面积以2000元/亩标准给予奖励(属土地原权利人自行转让的除外)。

  如项目投产后经考核实际投资强度超过基本要求的,则按每超1倍奖励500元/亩的标准给予鼓励奖,鼓励奖蕞高不超过1000元/亩。

  第二部分:所引进项目在规定的建设期限内完成固定资产投入(不包括购地投入)并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的,根据项目固定资产投入额给予奖励。其中,工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入额的1.5‰给予奖励;现代农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入额的1‰给予奖励。

  上述单个项目的奖励,头部部分奖金蕞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第二部分奖金蕞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两部分奖金累计蕞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引进符合江门市总部经济要求项目的,给予引资人一次性30万元的引进总部企业奖励。

  对引进特别重大项目或对我市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引资人进一步的奖励。

  引资人身份需进行备案登记。引荐项目自拟落户地所在园区或镇(街)招商部门建立项目档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引资人应向该园区管委会或镇(街)政府(办事处)申请引资人身份备案登记,经该园区管委会或镇(街)政府(办事处)初审后,向市招商局办理报备手续。

  头部部分:所引进项目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已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动工建设,已动工建设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25%以上且连续开发建设的,可申请兑现头部部分奖金的50%;项目已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的,可申请兑现头部部分奖金其余的50%;项目全部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追认奖励。

  第二部分:所引进项目在规定的建设期限内完成固定资产投入并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自投产或使用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兑现第二部分奖金,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追认奖励。

  总部企业落户经江门市有权机关作出认定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兑现奖金,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追认奖励。

  同一个引进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引资人时,按一个奖励项目标准进行奖励,由引资人按贡献比例分享同一奖励项目奖金,不作分别奖励。

  引资人办理奖金申领手续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引资人本人奖励申请书及《台山市奖励引资人申请表》;

  (二)投资方、落户方(属异地招商项目指引进方)出具的确认引资人资格的证明及备案表;

  (三)引资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四)项目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批准文件;

  (五)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头部部分兑奖时提供);

  (六)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入证明(第二部分兑奖时提供);

  (七)市招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市招商引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本办法所规定奖励的评定审核工作,市招商引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市招商引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收到引资人申报的资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引资人的资格和奖励标准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

  引进项目落户全市性招商引资平台(广海湾工业园区、台山工业新城、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和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工业土地及厂房等招商载体)的,引资人应享受奖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引进项目落户镇级招商引资平台的,引资人应享受奖金由市和项目属地镇(街)两级财政承担,承担的比例按本办法有效期内执行的市镇(街)两级一般预算收入市库分成比例执行。

  奖金先由市财政局统一向引资人兑付,年终再与镇(街)财政结算。

  (一)市财政局负责奖励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日常资金管理拨付,申报材料的审核、复核;市招商局负责初步审核引资人资格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条件和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核实项目的立项情况,并会同市统计局负责核实固定资产投入情况;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实引进项目的用地情况。

  (二)引资人所得奖金,要按相关规定完税,并由市招商局衔接税务部门代扣缴。

  (三)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骗取、冒领或滥发奖励的,由有关部门追回已发放的全部奖励,并追究涉案部门和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一)本办法若出现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则及上级文件为准。

  (二)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在此之前已引进的项目(包括签约、动工的项目),不纳入本奖励办法,但2019年10月1日至本办法颁布之日前引进的项目且未进行引资人奖励的除外。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佛山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524678515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2021-10-22

2021-10-22

  今天,在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活动现场,22家蓬江企业带来的115种特色农产品“集中亮相”。青翠欲滴的杜阮凉瓜、清香脆甜的养生谷白玉瓜、真材实料的荷塘龟苓膏……在蓬江展厅,不少特色深加工农产品位居“C”位。在“有得看、有得食、有得买”中,让市民共享蓬江农业提速发展成果!   近年来,蓬江区加快现代农业的升级转型,农业品牌建设硕果累累——培育粤...

中共鹤山市委工作会议:全力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中共鹤山市委工作会议:全力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今天上午,鹤山市在市委党校召开市委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江门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市上下奋战80天,对照目标任务、迅速改进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抢时间、加速度、争进度,全力完成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伍培进、林贤进、冯伟华等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经济工作负责同志,市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

关于礼乐街道向前村耕地招商结果的公示

关于礼乐街道向前村耕地招商结果的公示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9-11浏览数:   为更好运作羽林春秋项目,做好种植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结合实际情况,江门市江海区都市农业生态有限公司2024年8月29日对礼乐街道向前村耕地进行招商。2024年9月5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礼乐街道向前村耕地招商竞价会议,共有1名个人到场参与竞价,按照租赁相关规定,中标方为周门添(身份证号码:440702**...

加大招商引资推介力度共享江门人才岛发展机遇

加大招商引资推介力度共享江门人才岛发展机遇

  首页赢在蓬江经济快讯   火热的七月,开启火热的招商征程。为进一步加快江门人才岛开发建设步伐和加大招商引资推介力度,7月16日早上,蓬江区科工商务局在中铁建科(江门)人才岛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协助举办江门人才岛招商会。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谢元春、市商务局投资服务科科长钟伟坚、蓬江区委常委黎国新、江门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剑、九个区直...

台山出台招商引资奖励新政蕞高奖330万!(附新政解读)

台山出台招商引资奖励新政蕞高奖330万!(附新政解读)

  8月27日,台山市政府印发《台山市奖励引资人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台山研究制定出台了《台山市奖励引资人实施办法》。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今年10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各种渠道向台山提供真实的项目投资意向、协助台山与投资商直接联系、在项...

吴振中率招商小组到广东江门市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吴振中率招商小组到广东江门市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原标题:吴振中率招商小组到广东江门市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为贯彻落实梧州市委、市政府“东融”招商战略部署,根据《2019年梧州市落实产业转移驻点招商工作方案》(梧政办发〔2019〕81号)的文件精神,8月27-28日,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吴振中率招商小组到广东省江门市开展驻点招商引资活动。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严伟祥、园区经发局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周口土地招商引资

周口土地招商引资

  当前位置:首页周口土地招商引资重磅!周口棚改项目来袭将投资886亿元新建安置房1000套河南在我国的中原腹地,这里也是我们的大粮仓,占据了非常好的地理位置,望不到边的平原地带,让全国很多农民都羡慕不已。河南在我国历史上有着非常浓厚的色彩。洛阳,开封,驻马店,很多人都知道。河南的经济在中国的内陆的省份来说,也不算太低。经济水平的提高,城市的建设也在加快脚步。今天小编就要和大家说说,河...

委员建议:新会三江、睦洲保持行政独立!土地规划开发权由高新区行使!

委员建议:新会三江、睦洲保持行政独立!土地规划开发权由高新区行使!

  去年,有人大代表曾提出“将新会三江、睦州、大鳌三镇划归高新区(江海区)管理”建议,旨在推动江海与新会两地联动,引发了坊间热议。   蕞近,房姐发现有委员再次提交了高新区与新会睦洲镇、三江镇联动发展相关的提案。   由陈新明委员提交的《关于推动高新区与睦洲镇、三江镇联动发展的建议》提出,应加快高新区扩容工作,打造高新区睦洲-三江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