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
市房产局局长张杜明、产权管理科科长黄笑娴、房屋管理科科长邓承志、物业管理督导科副科长张昆仑就大家关心的《物权法》实施一年时间以来的新形势,我市今年房地产交易情况等热点话题与听众朋友通过热线电话、短信平台进行了直接沟通。
主持人:2008年上半年我市房屋交易量为多少?与去年同期相比不什么变化?主要原因有哪些?这反映了一个怎样的市场信息?
(1)2008年上半年,我市市区(不含新会区)的房屋交易情况。
商品房交易情况是:成交宗数6348宗,同比下降26.30%;成交均价3403.12元/平方米,同比增长25.55%。
存量房交易情况是:成交宗数为2526宗,同比下降17.15%;成交均价1303.14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0.53%。
市区今年商品房上半年与2007年上半年相比交易均价呈上升趋势,但成交面积与成交金额都下降,表明成交量缩小。
(2)出现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家加大对房地产宏观调控力度,出台多个限制房地产过热的政策,如购第二套房贷新政(首付款比例提高)和多次加息等政策都抑制了投资、投机性购房。二是去年自用型消费需求和投资型消费需求的集中释放,今年投资楼市观望气氛渐浓,成交量自然会缩小。三是本地区楼价在05年下半年至07年底持续上涨,在目前全国大城市楼价下降的大环境下,购房者会抱观望态度。四是随着目前全球经济下滑,未来收入信心指数下降,居民购房的意愿降低影响了楼市。
我市今年对物业管理、房屋改建、装修、房产交易等房产投诉的处理情况如何?
2008年1月1日至9月23日,我局共收到群众信访67人次,其中物业管理10宗,房屋改建17宗,房产交易5宗;收到12345交办事项共476宗,其中物业管理71宗,房屋改建194宗,房产交易32宗。群众来信来访和12345投诉办结率为96%。
廖小姐:已买了房屋十年,按揭也供完了,但还未有房产证。
请你把具体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告诉我们,我们会跟进。
何先生:范罗冈花园十一、十二幢到现在还没有确权,没有水电。
你反映的情况涉及到开发商没有依期确权,作为购房者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们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如问题楼盘处置办公室等。你提的问题我们会跟进,再给你一个完整的答复。
主持人:市民如果遇到这方面的问题,有何建议?
市民应保留好资料,并向相应的部门反映。政府对这方面很关注,如果因历史遗留问题而办不到房产证的,政府对于依法购房的业主会颁发房产证。
区先生:拆迁红线内的房屋是否都要拆迁,缩小拆迁范围是否要张贴公告?
拆迁红线内的房屋都要拆迁,如果要缩小拆迁范围需办理有关手续,办理手续后要张贴公告。
信息:江海区朗逸居的居民,自从物业管理变更后,周围的环境变差,投诉很多,该如何处理?物业管理还把公用的停车场出租给别人做仓库。
如果业主对物业管理不满意,且小区的入住率已达50%以上的,我们建议业主为了小区的公共利益问题,应主动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监督物业公司,如果物业公司在履行合同时没有尽职尽责,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向其提出意见,如果没有改进的话,可通过业主大会决定处理方法。
至于物业公司把架空层出租给别人做仓库的问题,要看这一物业属于谁的,如果这一物业是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公司这样做是不对的,这要征询全体业主的意见,才能出租。如果这一物业是属于开发商的,开发商有权进行租赁。所以具体情况我们会跟进。
主持人:作为职能部门,你们有没有帮助各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
对于这个问题,我局主要的工作是引导业主严格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成立业主大会,由小区全体业主讨论投票决定小区物业管理的一切事宜。
到目前为止江门市区一共有103个小区有物业管理的,只有32个小区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由小区全体业主讨论投票决定采用了业主自管的模式。我们希望各小区通过同社区联系,成立业主委员会。
信息:我经常上你们的网站,网上说未售的房子,到开发商那里就说已出售,为何会出现这一情况?
这个网是我们同市建设局共同开发的房屋交易网页,商品房的交易是从网上下载合同,下载合同的同时就在网上登记备案了,至于这位先生反映的问题的确有,开发商是这样解释的:网上说未售的房子,到开发商那里就说已出售,是已有购买的意向,这个时间有的是几天,有的是一个月内,有时间差。
信息:树梓街6号、8号是否具备交易条件?
树梓街6号、8号是否具备交易条件我回去会查一查,再作答复。
赵小姐:《物权法》有没有讲到邻里关系?。
《物权法》里面有一章节规定了相邻关系,《物权法》使相邻关系具体化,业主之间的关系处理有法可依,明确了业主之间的利益纠纷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有很多详细的规定。你可以认真读一读。
主持人:《物权法》方面你们做了什么工作?
《物权法》于去年10月1日起实施,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等各物业管理法律主体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的宣传主要通过媒体、派发宣传单张等,我们期望通过多种渠道的宣传使市民对《物权法》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余女士:我住在河南永南里,购买的时候开发商承诺有物业管理,但一直没有,我们希望有物业管理。
这个区比较旧,已有12年的时间,开发商已撒出。要有70%的业主同意才能实施物业管理,我建议你先同小区的活跃分子组织起来,并同社区等联系,完成这些工作后到我局物业管理督导科,我们会指引你们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完成筹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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