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信息公示(供电分公司)_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处置的闲置土地有关情况(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闲置原因等信息)公示如下:
1、土地使用权人: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江门鹤山供电分公司;
2、位置:鹤山市雅瑶镇古桥村委会;
4、土地面积:71324.1平方米;
5、约定动工开发时间:2003年10月15日前;
6、闲置时间:2004年10月15日;
我局已向土地使用权人送达《闲置土地认定书》(鹤自然闲认〔2024〕22号)。现予以公示,在闲置土地没有处置完毕前,相关信息应当长期公开;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将撤销相关信息。
主办: 鹤山市人民政府承办: 鹤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鹤山市网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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