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江海区人民政府投资促进中心关于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对《工业企业高标准产业新空间租赁扶持办法》评估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10-31
2024年1月12日,江门市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和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投资促进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工业企业高标准产业新空间租赁扶持办法的通知》,为符合条件的、有需求的企业提供高标产业新空间,有效减轻入驻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为更精准有效地支持国家重点产业或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拟对《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工业企业高标准产业新空间租赁扶持办法的通知》修订进行评估,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11月11日,请于当日17:00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我局。
附件:1.《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工业企业高标准产业新空间租赁扶持办法的通知》.pdf
江门市江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江海区人民政府投资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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