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江门高新区分园区名称和四至范围的批复
《关于明确江门高新区分园区名称和四至范围的请示》(江开〔202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批复的“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沙园”名称调整为“江门国家高新区(蓬江)园区”。
二、原批复的“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平翠山湖科技园”名称调整为“江门国家高新区(开平)园区”。
三、原批复的“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鹤山园”“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址山园”进行合并,冠名为“江门国家高新区(鹤山)园区”。
四、将新会区相关园区纳入江门高新区“一区多园”管理,冠名为“江门国家高新区(新会)园区”。
五、将台山市相关园区纳入江门高新区“一区多园”管理,冠名为“江门国家高新区(台山)园区”。
六、将恩平市相关园区纳入江门高新区“一区多园”管理,冠名为“江门国家高新区(恩平)园区”。
区块1:东至江沙路,南至新棠路,西至金桐路,北至广中江高速;
区块2:东至江门大道中,南至华盛路,西至堡莲路,北至新棠路;
区块3:东至江杜西路,南至共建路,西至天子墓园,北至杜阮西路;
区块4:东至松园大道,南至Y117乡道,西至加华加油站,北至石松水库;
区块5:东至建设三路,南至龙福路,西至群华路,北至群福路;
区块6:东至甘棠路,南至江北路,西至丰乐路,北至高沙四街;
区块7:东至天沙河,南至龙湾路,西至江门大道,北至迎宾大道。
区块1:东至江门水道,南至冈州大道东,西至江门大道,北至珠三角环线:东至七堡大桥,南至潭江支流,西至无极限大道,北至潭江;
区块3:东至今洲路,南至今华路,西至李锦记大道,北至新会大道西;
区块4:东至江门水道,南至南车路,西至江门站(广珠货运铁路),北至江湾路跨线:东至英洲海,南至银洲湖,西至迎宾南路,北至银湖大道;
区块6:东至Y215乡道,南至西江,西至新中公路,北至X533县道;
区块7:东至隔山,南至金门公路,西至崖门水道,北至Y002乡道。
区块8:东至江珠高速睦洲段、南至县道X533、西至洋美村茶园经济合作社河、北至中开高速;
区块9:东至银洲湖、南至泰盛石场、西至崖西林场、北至新会崖门中学;
区块10:东至规划建设七路、南至田金河、西至扒船岗、北至Y938乡道;
区块11:东至规划六路、南至沈海高速、西至规划一路、北至螺山水库。
区块5:东至Y905乡道,南至鹤山物流园,西至广珠铁路,北至古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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