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法院关于台山市广海镇新城一路22号新城花园6幢1501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台山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台山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台山市广海镇新城一路22号新城花园6幢1501室。
粤(2018)台山市不动产权第0047376号、粤(2018)台山市不动产权第0047377号
房屋已抵押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抵押设定日期从2017年4月19日至2032年4月19日止。
上述房产,接受定向询价的机构出具的询价结果为479556元。起拍价:268552元,保证金:53710元,增价幅度:2685元。
本拍卖标的可以由金融机构提供司法网络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如有需要了解详情,请自行提前咨询下列金融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市支行,联系人:余经理,5525303
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分行,联系人:刘经理,5500968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竞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电话陈女士
1、自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2、定于2021年12月6日下午3时在台山市广海镇新城一路22号新城花园6幢1501室集中看样(若因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导致无法看样的,以网上公示相关图片为准),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物编辑成短信发送至上述号码,报名截止至看样前一天下午4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不亲临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和相关资料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户而产生的一切税、费、金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闲置费、土地增值税等,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办理过户过程中若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上述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8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人向本院主张优先购买权。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5371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2月2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台山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账号: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请注明:【(2021)粤0781执53号拍卖款】,并电话通知本院联系人,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恶意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5557637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20)粤0781民初3659号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62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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