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江门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土地公开招租的公告

admin9个月前 (10-01)江门产业信息56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8-22

  根据有关规定,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以下土地资产(下称“标的”)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江门市高新区50号地金星路西侧富民路南侧江海碧桂园旁地块之二

  江门市高新区42、46号地中江高速南侧,金辉路北侧地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上述标的。凡在江门市江海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门市江海区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管理公司有欠租行为的或有不配合管理行为的自然人、公司、企业等不能参与竞租,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竞租。

  2.承租人在承租土地上只能经营对应标的规定的用途,严禁在承租土地上作回收站、再生资源加工、建筑材料堆放、物资堆放及中转等可能影响市容市貌、污染环境的用途使用;

  3.承租人如需在承租土地上新增搭建建(构)筑物须报经江海区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4.上述标的均为政府储备用地,在租赁期内有提前收回的风险及不确定性。承租人须清楚明白租用上述标的需承担无偿被收回土地的风险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在租赁期内若遇到政府规划建设需要,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搬迁离场,承租人需无条件拆除及迁移地上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偿收回土地,不支付任何补偿费用。若在通知时间内未能完成搬迁交地的,则视为放弃地块上建(构)筑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权,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可组织相关清理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不得将承租的土地擅自转租、分租;

  2.不得将承租的土地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3.不得将承租的土地改变土地用途;

  4.不得利用承租的土地进行违法活动;

  5.不得做违背法律、法规的非法活动;

  6.竞租人只能开展明确要求的经营用途。

  若竞租人有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没收地上物,保证金不退还,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租人赔偿。

  五、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组织意向竞租人到标的所在地进行查看,但意向竞租人可提前联系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进行查看、了解。意向竞租人参与竞租即表明意向竞租人承认该标的的现场状况,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由意向竞租人承担。

  六、标的公示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8日。

  1.竞租申请时间:2024年8月29日08时30分至2024年9月4日17时30分(超时无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确认);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

  (3)若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提交资料,须另外提交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盖章确认。

  3.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标的有竞租条件的,需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意向竞租人将上述资料在竞租申请时间内递交至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118号三层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

  1.缴交保证金时间:2024年8月29日08时30分至2024年9月6日17时3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江翠支行

  (转账汇款时须备注对应的标的名称)

  3.意向竞租人需在2024年9月6日17时30分前把缴交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盖章确认)及退保证金说明(见附件)递交至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118号三层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效保证金的竞租,将被视为无效竞租;

  5.意向竞租人竞得标的后,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视竞租结果,多退少补;如未竞得标的者,自开标日起,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在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将保证金返回给意向竞租人。

  1.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审核意向竞租人资料,对符合资格者发出书面通知,意向竞租人凭书面通知及身份证明文件参加公开竞价;

  2.意向竞租人参加本次竞价,即视同对本次公开招租公开的一切资料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公开竞价时间:2024年9月9日10时00分;

  4.公开竞价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118号三层;

  5.公开竞价以增价方式竞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蕞终竞得人;

  6.意向竞租人竞得标的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者,将被没收保证金,该标的另行再公开招租。

  江门市江海区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退保证金说明(金信).docx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佛山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2023-06-21

2023-06-21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武东村级工业园“三旧”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批复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申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江自然资〔2023〕377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广东省旧城镇旧...

5846元㎡地价礼乐新高!江海第四高!弘阳摘得礼乐商住地

5846元㎡地价礼乐新高!江海第四高!弘阳摘得礼乐商住地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房天下讯5846元/㎡,礼乐地价新高,江海区地价第四高,礼乐片区又迎新晋房企!   今日,广州市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溢价82.7%,总价44192万元摘得礼乐45亩商住地。5846元/㎡,这一价格也创下礼乐片区商住用地地价新高,同时也是江海区地价第四高!   地价创礼乐片区新高...

出租)1(可分租)礼乐街道向前村单一层独门独院1380平方简好厂

出租)1(可分租)礼乐街道向前村单一层独门独院1380平方简好厂

  2、厂房面积1380平方米,高7米,优先考虑整租。分租面积300方以上。   3、配套:用电量80-100千瓦,适合五金、模具、物流仓储、纸箱加工等各行各业。配套完善,厂外就是大公路,交通非常方便,厂房形象好,是提高企业形象的理想厂房,厂房格局规范,宽敞透亮,是各位创业者的优先选择。江门地区专业厂房出租.二十年经验获得广大业主信赖。免收客户中,有意者请致电或者留言...

宜昌东艳路5000平厂房+70亩土地出租

宜昌东艳路5000平厂房+70亩土地出租

  东艳路5000平厂房及70亩土地出租(可分割)   1、有5000平厂房出租可分割;消防已过!已安装喷淋!400千瓦独立变压器;可用于各类加工制造或仓储!   2、另有70亩土地出租;可用于:室外儿童水上乐园、堆场、停车场等各类行业;欢迎有需求客户实地考察了解或电话联系!   宜昌 东艳路5000平厂房+70亩土地出租...

广东江门市国土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JD[2012]15号)

广东江门市国土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JD[2012]15号)

  经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5   2012年05月02日08时30分   2012年05月15日16时00分   ...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

  礼乐街道因中国传统文化“六艺”中的“礼”“乐”,而得名。   2021年6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礼乐街道人口数量为16.66万人,位列江海区各街道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位。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礼乐街道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礼乐街道办事处位于江门市区南面,江海区西南部。北跨江礼大...

恭喜向民村!江海礼乐拟征地约196亩!补偿超1536万元!

恭喜向民村!江海礼乐拟征地约196亩!补偿超1536万元!

  近日,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江海区2021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拟征地公告。   现拟征收位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向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拟征地约13.04公顷(约196亩),补偿合计约1536万元。   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向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13.0437公顷[折合195.6555亩,其中:耕地12.6791公...

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礼乐街道天盛围至四十亩围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礼乐街道天盛围至四十亩围地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礼乐街道天盛围至四十亩围地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公告期限: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11日,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