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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江海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admin8个月前 (10-01)江门产业信息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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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征收土地公告——江海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42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授)〔2022〕4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位于江海区礼乐街道礼东地段的集体土地0.5579公顷(其他农用地0.5579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的集体土地0.5579公顷(折合8.3685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69.040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7月20日前到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联系人:何淑娴,联系电话)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授)〔2022〕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43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授)〔2022〕4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乌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位于江海区礼乐街道礼东地段的集体土地0.4298公顷(其他农用地0.429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乌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4298公顷(折合6.4470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53.187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7月20日前到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乌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乌纱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联系人:曾福旺,联系电话)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授)〔2022〕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44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授)〔2022〕4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位于江海区礼乐街道礼东地段的集体土地2.0144公顷(其他农用地2.014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2.0144公顷(折合30.2160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249.2820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7月20日前到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联系人:区柏枝,联系电话)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授)〔2022〕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45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授)〔2022〕4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向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位于江海区礼乐街道礼东地段的集体土地0.5056公顷(其他农用地0.505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向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5056公顷(折合7.5840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62.5680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7月20日前到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向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向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联系人:邓耀壮,联系电话)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授)〔2022〕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46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授)〔2022〕4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位于江海区礼乐街道礼东地段的集体土地0.0006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0006公顷(折合0.0090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0.0743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7月20日前到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联系人:陈壮洪,联系电话)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授)〔2022〕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47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授)〔2022〕4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位于江海区礼乐街道礼东地段的集体土地1.9701公顷(其他农用地1.970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9701公顷(折合29.5515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243.7999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7月20日前到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联系人:李壮伦,联系电话)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授)〔2022〕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48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授)〔2022〕4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位于江海区礼乐街道礼东地段的集体土地0.8370公顷(其他农用地0.8370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8370公顷(折合12.5550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103.578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7月20日前到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联系人:梁恩铨,联系电话)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授)〔2022〕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49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授)〔2022〕4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位于江海区礼乐街道礼东地段的集体土地2.9231公顷(其他农用地2.923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2.9231公顷(折合43.8465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361.733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7月20日前到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联系人:陈服长,联系电话)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授)〔2022〕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50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授)〔2022〕4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雄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位于江海区礼乐街道礼东地段的集体土地1.2708公顷(其他农用地1.270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雄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2708公顷(折合19.0620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157.261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7月20日前到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雄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雄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联系人:周柏森,联系电话)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授)〔2022〕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51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授)〔2022〕4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英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位于江海区礼乐街道礼东地段的集体土地1.0010公顷(其他农用地1.0010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英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1.0010公顷(折合15.0150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123.873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7月20日前到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英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英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联系人:黄振光,联系电话)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授)〔2022〕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52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授)〔2022〕4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英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位于江海区礼乐街道礼东地段的集体土地3.6148公顷(其他农用地3.614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英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3.6148公顷(折合54.2220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447.331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7月20日前到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英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英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联系人:胡日强,联系电话)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授)〔2022〕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53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授)〔2022〕4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位于金钩围(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1735公顷(其他农用地0.173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的集体土地0.1735公顷(折合2.6025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21.470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7月20日前到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联系人:吴健强,联系电话)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授)〔2022〕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54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授)〔2022〕4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东宁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位于马鬃沙(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1687公顷(其他农用地0.1687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东宁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土地0.1687公顷(折合2.5305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20.876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7月20日前到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东宁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东宁第二股份合作经济社,联系人:区耀全,联系电话)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授)〔2022〕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55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授)〔2022〕4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位于金钩围(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4288公顷(其他农用地0.3942公顷,建设用地0.034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4288公顷(折合6.4320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52.856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7月20日前到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麻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联系人:邬连旺,联系电话)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授)〔2022〕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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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2023-06-29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武东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14...

5846元㎡地价礼乐新高!江海第四高!弘阳摘得礼乐商住地

5846元㎡地价礼乐新高!江海第四高!弘阳摘得礼乐商住地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房天下讯5846元/㎡,礼乐地价新高,江海区地价第四高,礼乐片区又迎新晋房企!   今日,广州市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溢价82.7%,总价44192万元摘得礼乐45亩商住地。5846元/㎡,这一价格也创下礼乐片区商住用地地价新高,同时也是江海区地价第四高!   地价创礼乐片区新高...

出租)1(可分租)礼乐街道向前村单一层独门独院1380平方简好厂

出租)1(可分租)礼乐街道向前村单一层独门独院1380平方简好厂

  2、厂房面积1380平方米,高7米,优先考虑整租。分租面积300方以上。   3、配套:用电量80-100千瓦,适合五金、模具、物流仓储、纸箱加工等各行各业。配套完善,厂外就是大公路,交通非常方便,厂房形象好,是提高企业形象的理想厂房,厂房格局规范,宽敞透亮,是各位创业者的优先选择。江门地区专业厂房出租.二十年经验获得广大业主信赖。免收客户中,有意者请致电或者留言...

广东江门市国土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JD[2012]15号)

广东江门市国土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JD[2012]15号)

  经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5   2012年05月02日08时30分   2012年05月15日16时00分   ...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武东黄滘围(江中高速南、东海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权证号:江国用(2011)第300822号】及土地相关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机器设备及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武东黄滘围(江中高速南、东海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权证号:江国用(2011)第300822号】及土地相关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机器设备及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拍卖公告公告详情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武东黄滘围(江中高速南、东海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权证号:江国用(2011)第300822号】及土地相关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机器设备及辅助设施的(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对位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街道武东黄滘围(江中高速南、东海路西侧)的土...

拟征收土地公告及补偿安置公告——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总社、外海街道办事处总社和丰盛股份等11个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

拟征收土地公告及补偿安置公告——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总社、外海街道办事处总社和丰盛股份等11个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拟征收土地公告及补偿安置公告——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总社、外海街道办事处总社和丰盛股份等11个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   编号:江征预公告字〔2022〕20号   处丰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为维护被征地农...

江海区礼东工业区单一层厂房800方出租价格实在电100

江海区礼东工业区单一层厂房800方出租价格实在电100

  找房快,大量优质厂房,24小时热线:   本周推荐可分租提供租赁合同消防验收合格   位于江海区礼东工业区,单一层厂房,面积800方,价格11元/方。 厂房门口空地大,水电齐全,电100KVA,适合五金加工、仓库、物流等行业。 厂房在工业区内,周边衣食住行配套设施齐全,交通方便。 另有大量厂房出租,有意者欢迎来电,免费带您看厂房,我们将竭诚为您提...

江海区礼乐全新带园区绿化空地约30000方工业厂房

江海区礼乐全新带园区绿化空地约30000方工业厂房

  1、该厂房位于江海区礼乐镇全新工业厂房,厂房靠近大马路边,招工方便,大车可随意进出;   2、厂房1-4栋面积9000平方米,5号厂房2016平方米,6号厂房3226平方米,7号厂房3226平方米,8号厂房3940平方米,9号厂房1440平方米,10号厂房2304平方米,11号厂房2595平方米,12号厂房2595平方米。带园区绿化空地,厂房可随意分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