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年度供应工业用地不少于1万亩|江门招商引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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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自然资源局:年度供应工业用地不少于1万亩|江门招商引资会议
转载自:南方日报 原稿发布时间:2023-02-27
2月27日下午,江门市举行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围绕做好资源要素保障、加快产业项目落地,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刘建新表示:“今年将安排60%以上的新增城镇开发边界向大型产业集聚区布局,安排不少于新增城镇开发边界总量30%的土地保障工业发展。用好过渡期省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有力的规划支撑!”
江门市招商引资工作会议上,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刘建新上台发言。 南方+ 杨兴乐 拍摄
刘建新表示,在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支撑的同时,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还会加快产业平台控规覆盖,实现对三个大型产业集聚区启动区、安全应急产业园、银湖湾滨海新区、硅能源产业园、RCEP等十一个重点产业平台的控规全覆盖。
结合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支持县(市、区)有条件的村庄加快开展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落实“三亩地”模式,促进农村产业发展。
在保障指标供给方面,刘建新表示,将从“用好上级产业项目指标”“用足省级园区专项指标”“强化市级指标统筹保障”三方面发力。
其一,对于蓬江、江海和新会区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且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15万/亩的项目,以及台山、开平、鹤山和恩平四市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且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15万/亩的项目,获得属地政府承诺后,可先行报批使用省用地指标。
其二,台山、开平、鹤山三市纳入了省级管理的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将加快准备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组卷,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力争用足省的专项指标。
其三,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和相关专项规划的情况下,自然资源部门将优先保障产业项目用地、用林、用海需求,并对2022、2023年当年度摘牌工业用地开工面积比例超过30%的县(市、区),予以建设用地预支规模和用地指标倾斜。
在盘活存量方面,刘建新表示,将通过招商引资、优化布局、撤销批文等措施,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保障工业项目落地;同时持续推进低效工业园区升级改造,提高用地效率,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加快产城融合发展,适应小微企业的生产需求。
针对供地效率的提升,刘建新表示,将确保年度供应工业用地面积不少于1万亩,并推广“标准地”出让、弹性年限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带方案出让”等供地方式,优化供地模式。
“自然资源部门将严格实行‘净地’供应,推进产业用地‘拿地即开工’。”刘建新说。
对于2019年以来已摘牌的工业项目用地,江门市自然资源部门将加快推动项目的建设实施,尽快将土地要素转化为实物工作量,促进工业固投增长。
【南方日报、南方 + 记者】黄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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