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应急管理局对新会区罗坑丰迎木粉厂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江门市新会区应急管理局对新会区罗坑丰迎木粉厂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会罗坑)应急罚〔2023〕3号。具体信息如下:
(新会罗坑)应急罚〔2023〕3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未定期对除尘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头部百零二条的规定
两项合并,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 24000 元(贰万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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