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江门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征收土地公告——新会区2021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admin8个月前 (10-01)江门产业信息33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征收土地公告——新会区2021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经粤府土审(14)〔2022〕1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村仓一经济合作社、仓二经济合作社、仓三经济合作社、仓四经济合作社、仓五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司前镇林场六石头、螺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2468公顷(林地0.0667公顷、未利用地 0.180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26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21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村仓一经济合作社、仓二经济合作社、仓三经济合作社、仓四经济合作社、仓五经济合作社位于司前镇林场六石头、螺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2468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平均每亩3.64万元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标准计算,青苗补偿费按《关于印发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新府办〔2020〕6号)标准计算),合共13.460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司前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原征地补偿标准与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存在差额的,由镇人民政府落实差额补偿)。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2月26日前到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地址: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自忠,联系电线)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司前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经粤府土审(14)〔2022〕1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村格塘经济合作社、大巷经济合作社、中庆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司前镇林场六石头、螺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8.5076公顷(园地6.2747公顷、林地0.4957公顷、养殖水面1.737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26日。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村格塘经济合作社、大巷经济合作社、中庆经济合作社位于司前镇林场六石头、螺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8.507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平均每亩7.08万元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标准计算,青苗补偿费按《关于印发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新府办〔2020〕6号)标准计算),合共903.136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司前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原征地补偿标准与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存在差额的,由镇人民政府落实差额补偿)。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2月26日前到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地址: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自忠,联系电线)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司前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1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经粤府土审(14)〔2022〕1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村拱北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司前镇林场六石头、螺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6.1743公顷(园地0.5289公顷、林地0.3310公顷、养殖水面5.314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26日。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21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村拱北经济合作社位于司前镇林场六石头、螺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6.174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平均每亩7.09万元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标准计算,青苗补偿费按《关于印发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新府办〔2020〕6号)标准计算),合共657.017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司前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原征地补偿标准与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存在差额的,由镇人民政府落实差额补偿)。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

  2022年2月26日前到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地址: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自忠,联系电线)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司前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1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经粤府土审(14)〔2022〕1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村拱北经济合作社、洪门经济合作社、下三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司前镇林场六石头、螺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3.1442公顷(园地0.1582公顷、林地2.9449公顷、未利用地0.041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26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21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村拱北经济合作社、洪门经济合作社、下三经济合作社位于司前镇林场六石头、螺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3.144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平均每亩3.82万元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标准计算,青苗补偿费按《关于印发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新府办〔2020〕6号)标准计算),合共180.155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司前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原征地补偿标准与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存在差额的,由镇人民政府落实差额补偿)。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2月26日

  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地址: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自忠,联系电线)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司前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1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江征公告字[2022]8号经粤府土审(14)〔2022〕1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村洪门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司前镇林场六石头、螺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1.8199公顷(园地1.6364公顷、林地0.1671公顷、养殖水面0.016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21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村洪门经济合作社位于司前镇林场六石头、螺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1.819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平均每亩6.95万元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标准计算,青苗补偿费按《关于印发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新府办〔2020〕6号)标准计算),合共189.8473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司前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原征地补偿标准与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存在差额的,由镇人民政府落实差额补偿)。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

  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地址: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自忠,联系电线)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司前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1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告。

  经粤府土审(14)〔2022〕1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村同庆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司前镇林场六石头、螺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1.1419公顷(林地0.8229公顷、养殖水面0.3190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26日。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村同庆经济合作社位于司前镇林场六石头、螺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1.141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平均每亩4.66万元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标准计算,青苗补偿费按《关于印发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新府办〔2020〕6号)标准计算),合共79.763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司前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原征地补偿标准与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存在差额的,由镇人民政府落实差额补偿)。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2月26日

  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地址: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梁自忠,联系电线)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司前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1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告。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经粤府土审(14)〔2022〕1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村下三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司前镇林场六石头、螺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1.3749公顷(园地0.0227公顷、林地1.352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告期限: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21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村下三经济合作社位于司前镇林场六石头、螺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1.374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平均每亩3.70万元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标准计算,青苗补偿费按《关于印发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新府办〔2020〕6号)标准计算),合共76.231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司前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原征地补偿标准与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存在差额的,由镇人民政府落实差额补偿)。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

  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地址: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自忠,联系电线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司前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1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告。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经粤府土审(14)〔2022〕1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司前镇林场六石头、螺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4.9533公顷(园地0.1825公顷、林地3.7173公顷、养殖水面1.053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26日。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经济联合社位于司前镇林场六石头、螺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4.953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平均每亩3.70万元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标准计算,青苗补偿费按《关于印发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新府办〔2020〕6号)标准计算),合共337.898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司前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原征地补偿标准与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存在差额的,由镇人民政府落实差额补偿)。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2年2月26日

  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地址:司前镇白庙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梁自忠,联系电线)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司前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1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告。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佛山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出售)新会司前镇全新3层独栋厂房出售50年产权首付3成

出售)新会司前镇全新3层独栋厂房出售50年产权首付3成

  层高:首层高8.1米,2-3楼4.2米,首层到行吊!   货梯:配有3吨的货梯,还有卸货平台   行业:电子,五金,机械,设备,新材料等   配套:花园式厂房。园区配有新装修员工食堂 可注册公司,园区统一物业管理。   付款:全款或者首付3成,10年按揭   位置: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 沈海高速...

司前镇土地出租

司前镇土地出租

  江门新会双水11.5亩果园转让,7年年限   江门市新会区2.3亩庄园出租,5年年限,租金5217元/亩/月地合网   江门市台山市436.9515亩商业工业用地转让,50年年限,转让费130000000万元地合网   江门市新会区2.2500亩农用地出租,5年年限,租金12000元/平方米/月地合网   广东...

司前镇土地资源网

司前镇土地资源网

  做化工的同行看过来!厂房土地出售/出租!价格好!   江门台山市三合镇545亩优质果园转让,20年年限,可做大型农文旅项目地合网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545亩果园25年地合网   江门市蓬江区1.5亩硬底养殖场转让,3年年限,转让费7万元,可续5年地合网   非中介,免费种植头部年,后续除田租以外无任何附加费...

广东江门市挂牌1幅国有土地于今日开启竞拍起拍价025亿元

广东江门市挂牌1幅国有土地于今日开启竞拍起拍价025亿元

  2月7日,新房网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得知,广东省江门市近期挂牌上架了1幅工业地块,起始价格约为0.25亿元,土地将于今天正式开启限时竞拍。   根据土地出让公告显示,该幅地块具体位置在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司前林场坪头山、大塘岭(土名),地块编号为JCR2022-241(新会51),土地出让面积约为33340平方米,规划建筑用地面积约为33340平方米,容积率1.5...

广东江门底价出让两宗商住地旭辉摘得一子

广东江门底价出让两宗商住地旭辉摘得一子

  8月15日,广东江门市两宗商住地顺利出让,两宗地块均以底价成交,总成交价约7055万元,其中蓬江里村地块由旭辉地产竞得。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两宗地块分别位于开平马冈镇和蓬江里村,其中蓬江里村地块位属双龙片区,成交楼面价为每平方米5430元。地块竞拍过程十分平静,一直迟迟未见房企报价。在距离限时竞价倒数8*时,终于出现头次报价,而这也成为了该地块的*终报价。...

广州工业厂房

广州工业厂房

  黄埔区云埔工业区18元一平方工业厂房出租   位于广州黄埔区隧达街,园区厂房没有递增工业用电大,目前该园区厂房,在广州黄埔区科学城,以及萝岗或黄埔东区,性价比蕞高的,潘经理专注工业厂房、办公室、仓库出租,由于平台文字有限制136oo458951有需要可以打潘经理电话或加微   19元一平方工业厂房出租,黄埔区萝岗科学城萝岗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村的集体土地(含更正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村的集体土地(含更正公告)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村的集体土地(含更正公告)   关于更正《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公告   2023年2月7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江自然公告字〔2023〕6号)因拟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征收土地公告——新会区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公告——新会区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征收土地公告——新会区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经粤府土审(14)〔2023〕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司前村大地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司前镇司前村唐宫(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