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蓬江区202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原标题:征收土地公告——蓬江区202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3〕18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3〕41号文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三堡狮子里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5262公顷(其中,林地0.3817公顷、草地0.2627公顷、其他农用地1.8818公顷),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22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三堡狮子里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526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约按180万元/公顷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和《关于印发蓬江区土地征收储备补偿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蓬江住建〔2018〕1号)的标准),合共454.7160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货币形式支付。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3〕41号文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农用地转用方案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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