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人民法院关于变卖君堂镇江洲圩新洲路44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公告
1、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12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拍时间为,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即进入第二阶段的变卖。
2、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31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拍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10时至2017年6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即进入第三阶段的变卖。
3、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19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拍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10时至2017年6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一、变卖标的:位于恩平市君堂镇江洲圩新洲路44号的土地【土地证号:恩府国用(2008)第00561号】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未办房产证)。标的物详情请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534816元,保证金:53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4月27日起至2017年5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5月4日上午9时整(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看样集中地点:恩平市人民法院,即恩平市锦江大道中39号,联系电话(梁法官)。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即起拍价,一人出价应买即可成交,若两人以上出价应买,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5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5月20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恩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恩平支行;账号: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经华房[2016](估)字第3183B号、江经华地[2016](估)字第051B号评估报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梁法官)
恩平法院网拍小组联系电话:、(冯先生)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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