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组织召开《新会区会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组织召开《新会区会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20年9月3日在新会区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对《新会区会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0年8月27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一)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二)听证会代表能熟悉新会区会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较关注本地经济发展状况;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一)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二)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三)参加听证会的公民,须提供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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