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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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改投〔2022〕11号)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龙胜科技创新产业园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开发改投〔2022〕11号)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龙胜科技创新产业园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3-15浏览次数: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省江门市
《关于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龙胜科技创新产业园基建项目申请立项的函》(龙府函〔2021〕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积极推进辖区产业转型升级,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建设地点:江门市开平市龙胜镇白村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江门市开平市龙胜镇白村村,项目占地面积20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区土地整理;新建综合服务大楼、商务会议室、园区饭堂、日处理量3000吨污水处理厂;配套园区道路、路灯、污水管网、下水道等综合管廊、配电房、消防水池、垃圾站等等基建项目。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600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4500.00万元,勘察费356.00万元,设计费1157.77万元,监理费771.92万元,其他费用7759.77万元,基本预备费5454.5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开平市龙胜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七、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龙胜科技创新产业园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龙胜镇人民政府对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龙胜科技创新产业园基建项目专家评审意见的处理说明》、《关于报送开平市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情况的函》(开府办函〔2021〕278号)、开平市龙胜镇财政所《资金证明》、《关于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龙胜科技创新产业园基建项目立项容缺审批承诺函》。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生产等规定。
九、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十、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开发改投〔2022〕11号)招标核准意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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