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1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松园山脊工业区改造项目“三地”)办理转用和征收手续的批复的通知
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松园山脊工业区改造项目“三地”)办理转用和征收手续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2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松园山脊工业区改造项目“三地”)办理转用和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2〕83号)转发给你局,请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你局严格按照省和市有关“三旧”改造的政策要求供应和使用土地。
二、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应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已对该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保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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