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古井镇发展备用地)成果备案的复函
《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古井镇发展备用地)成果备案的请示》(江国土资(规保)字〔2014〕76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业经你局批准(江国土资(规保)字〔2014〕426号),经审核,现就其成果备案函复如下:
一、 你局提交《新会区古井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古井镇发展备用地)》备案材料齐全,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文件要求;规划调整图层数据文件通过省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检测,符合入库要求,现准予备案。
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你局负责,并请你局同步做好市、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更新工作,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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