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启动区(科技创意园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
《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启动区(科技创意园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新府报
一、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总体规划(2012-2030)》,予以批准、公布,并作为《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年6月24******准)成果的补充内容。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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