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2024年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编制(5个城镇单元)和地块开发细则编制(3个)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江门市2024年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编制(5个城镇单元)和地块开发细则编制(3个)项目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江门市2024年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编制(5个城镇单元)和地块开发细则编制(3个)项目)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蕞高限价(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江门市2024年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编制(5个城镇单元)和地块开发细则编制(3个)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00--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则联合体所有方均须满足)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则联合体所有方均须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则联合体所有方均须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作出相应承诺(格式自拟)。(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则联合体所有方均须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头部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则联合体所有方均须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江门市2024年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编制(5个城镇单元)和地块开发细则编制(3个)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江门市2024年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编制(5个城镇单元)和地块开发细则编制(3个)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则联合体所有方均须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响应)的除外。(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不得存在上述规定的情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则联合体所有方均须满足)
3)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国家、省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则联合体所有方均须满足)
4)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并确定其中一家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前述其他供应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且由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响应)事宜;组成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包中投标(响应)。(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需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启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启,供应商无需到开启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华园路21号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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