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2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广东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试行)》年江门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在江门市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江门市调解协会严格按照评定程序,对提出申请的
评定委员会通过材料审核、召开评定会等形式,拟评定黄碧珊等8人为二级人民调解员,邓少锋等16人为三级调解员,李城辉等21人为四级调解员。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江门市调解协会如实反映,由江门市调解协会在3个工作日内对反映事项进行处理,对江门市调解协会不予处理或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江门市司法局申请复查,由江门市司法局作出蕞终处理。
市调解协会联系人:廖春凤,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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