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JCR[2022-175](新会37)号)
经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JCR2022-175(新会37)号地位于新会区古井镇古泗村灰炉前(土名);用途为城镇住宅和商服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8010.79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四十年,住宅用地七十年,自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
JCR2022-175(新会37)
新会区古井镇古泗村灰炉前(土名)
大于或等于1.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2022年11月04日00时00分
2022年11月18日11时00分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2〕46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地块容积率:1.1-2.5;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8812-20027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住宅建筑标准层中,本层阳台、入户花园投影面积总和不超过除阳台、入户花园外的标准层面积18%的部分,其投影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超过18%的部分,其投影面积全部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属于因城市规划的要求封闭阳台的,按封闭阳台投影面积全部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首层用作建设停车库的建筑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其他出让条件:1.土地竞得人须配建152平方米首层商铺,配建的商铺在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新会区古井镇人民政府指定单位。2.土地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除配建的152平方米首层商铺外,需要整体自持本项目所有物业8年,自持期间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3.按规划条件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含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在本地块项目首期建成,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产权属于政府。4.按规划条件配建临中心东路、新建路侧的建筑控制线与道路红线之间的规划支路、人行道、街头公园及相关市政配套工程建设,按规划要求与城市道路的人行道、绿化带统一规划设计,应与本楼盘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如现状部分道路及设施等已建成,则须与现状城市道路衔接处理并按规划要求完成相应工程建设,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管理且对外开放使用。5.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新府办〔2021〕20号)文件精神处理。竞买规则:1.本宗地最高限制地价为4506万元,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住宅面积(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以“最高限价+承诺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及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数量最高者为竞得人。本次配建竞买以“2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及3个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为一个整体的竞配指标,并以整体竞配指标的整数倍作为增价幅度。2.根据《江门市配建房屋管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该地块配建住宅的用途为人才住房,户型面积范围为80平方米以上,装修标准按照《江门市配建住宅室内装修标准指引(2021年版)》执行;配建有产权标准小汽车停车位的建设和装修标准应与竞得人本地块内对外销售的停车位标准一致;以上配建住宅和停车位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在新会区古井镇人民政府名下。3.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与接收单位签订《宗地房屋配建协议》,约定配建住宅及停车位的位置、户型面积范围、装修标准,该协议将作为本地块办理规划、施工、商品房预售手续的必要条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1月16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16日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1月17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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