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平园区(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项目准入标准
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平园区 (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 项目准入标准 开翠委〔2009〕24 号 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促进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平园区入园项目向科技型、 环保型、规模效益型方向发展~提高园区的品位~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特制定项目准入标准如下。 一、产业导向 执行江门市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准入标准~园区重点引进电子信息、五金机 械、纺织化纤三大主导产业。 二、环境保护 为 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环境生态化的建设目标~形******与自然和谐的环境 ~入园项目须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排放量 应达到同 行业先进水平。凡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可 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进驻园区。 三、投资规模 投资规模达 15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方可安排用地~投资规模低于 1500 万元的项 目不予安排用地~可租用园区内的标准厂房。 四、投资强度 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要求:电子信息类不低于 180 万元/亩,五金机械类不低于 120 万元/亩,其他类产业不低于 100 万元/亩。
五、创税能力 项目单位面积创税额不低于 8 万元/亩〃年。 六、集约用地 ,一,建筑容积率要求:电子信息类不小于 1.0~其他类产业不小于 0.8。 ,二,入园项目须建造 2 层或以上厂房~安全、消防等有特殊规定或行业有特殊 要求的项目~经管委会同意后可建造单层厂房。 ,三,投资规模达 1 亿元以上的项目允许自行建设生活配套区,投资规模低于 1 亿元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建设生活配套区。确需自行建设生活配套区的~须 经管委会同意。 七、建筑规划 入园项目要遵从园区的产业规划布局安排~进驻相关的产业分区~项目的建筑 风格应与园区的规划相一致。 八、建设期限 项目投资规模低于 5000 万元的~投资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后六个月内动工~建设期限为十二个月,项目投资规模在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至 1 亿元,不含 1 亿元,的~投资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后八个月内动工~建设期限为十八个月,项目投资规模在 1 亿元以上,含 1 亿元, 的~投资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八个月内动工~建设期限 为二十四个月,重大项目,总投资额超过 3 亿元,的建设期限~经管委会同意后~按 实际情况确定。 九、注册登记 入园项目须在开平市本级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向园区所属主管税务部门 缴税。 十、项目审核
市政府成立开平市翠山湖新区项目评审小组~一般项目通过评审小组的审核即 可入园,投资额 1 亿元以上或用地面积 100 亩以上的项目~以及特殊项目~则须经 翠山湖新区开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投资者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的同时~应与管委会签订《招商项目合作协议》。
十一、其它说明 ,一,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办法另附细则。 ,二,本准入标准的解释权归管委会。 附件:相关指标解释 开平市翠山湖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附件:相关指标解释 1. 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购地、建厂、添臵设备等~不包括流动资金。 2. 单位面积创税额,项目年创税额?项目总用地面积。 项目年创税额指会计年度项目工商税收实际入库额,含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 产品免、抵、调库部分,~不包括政策***减免、退税等税收优惠数额和由税务机关 稽查补税所发生的纳税额。 3. 建筑容积率=总建筑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 层高 8 米以上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及仓库~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 积加倍计算。 4. 项目总用地面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中的红线图面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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